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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过程中遭遇限购怎么办? 石家庄限贷限购政策答疑!_河北新闻网

转载 2017/04/09 16:56: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佚名 23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高利锋 张玉 通讯员 赵玲)3月1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石政发【2017】10号)正式发布,自政策发布以来,市民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就此,记者集中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并走访了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给出如下答复:

1.问:3月18日前,买卖双方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审批已通过但未进行网签的,能否购房?

答:3月18日零点之前,买卖双方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审批已通过,还未进行网签的,持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告知单》,可按照限购之前的程序办理过户手续。3月18日零点之后,银行贷款审批通过的,严格按照限购政策执行。

2.问:现役军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购房?

答:非本市户籍在本地服役的军人需在石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的,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处)出具在本地服役的证明;本市户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需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的,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处)出具原户籍在本市的证明或由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原户籍在本市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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