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广大干部职工: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市交警支队对我区管委会周边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在全区创建文明城市之际,请各单位、各部门公务用车司机及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交通标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兴科街实施单向交通管理措施,准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2、创业街实施单向交通管理措施,准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3、高科路实施单向交通管理措施,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4、高新路准许双向行驶;
5、上述路段除停车泊位外,道路及便道上禁止切车辆停放。